≈≈紫金矿业601899≈≈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4) [2024-12-04]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秘鲁LaArena金矿和二期项目完成交割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6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秘鲁La Arena金矿和二期项目完成交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披露《关于 收购秘鲁 LaArena 金矿和二期项目的公告》(编号:临 2024-061),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金誊(新加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誊矿业”)收购 PanAmericanSilverCorp.(“泛美白银”)旗下秘鲁 LaArena 金矿和二期项目(以下合称“LaArena 项目”)100%权益。 鉴于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已全部实现或豁免,本次收购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12 月 3 日完成交割。公司现已通过金誊矿业持有 LaArena 项目 100%权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La Arena 金矿合计证实+可信级别矿石储量 2,260 万吨, 含金约 8 吨,平均品位 0.33 克/吨。根据 2018 年 2 月符合 NI 43-101 标准的技术报告, La Arena 二期(探明+控制+推断)矿石量 8.34 亿吨,含金 196.5 吨,平均品位 0.24 克/ 吨;含铜 278.5 万吨,平均品位 0.33%。 LaArena 金矿目前在产,年产金约 3 吨,剩余服务年限为 3 年。LaArena 二期将开 发东北部斑岩型铜金矿床,根据公司技术团队初步论证,二期拟采用露天开采、浮选工 艺,若按 3,300 万吨/年采选规模设计,建设期 3 年,生产期 19 年,预计达产后年产铜 约 10 万吨、产金约 3.8 吨。 公司认为,LaArena 项目位于世界著名的成矿带上,且为在产矿山,铜、金品位较低但资源量较大,有较好的找矿增储潜力;矿区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矿山服务期限长,当地交通运输和电力供应条件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2024-12-03]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68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42,5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742,5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5 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 34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42,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根据规定履 行相关审批程序,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编号:临 2020-078、 079)、2020 年 11 月 21 日(编号:临 2020-081)、2020 年 12 月 12 日(编号:临 2020-084、085)、2020 年 12 月 22 日(编号:临 2020-092)、2020 年 12 月 30 日 (编号:临 2020-094)、2021 年 1 月 12 日(编号:临 2021-002)、2021 年 1 月 14 日(编号:临 2021-003、004)、2021 年 2 月 2 日(编号:临 2021-012)、2021 年 11 月 16 日(编号:临 2021-069、070)、2021 年 12 月 10 日(编号:临 2021-077)、 2022 年 1 月 13 日(编号:临 2022-001)、2022 年 11 月 22 日(编号:临 2022-075)、 2023 年 1 月 9 日(编号:临 2023-003、004、005、006)、2023 年 1 月 17 日(编 号:临 2023-011)、2023 年 2 月 20 日(编号:临 2023-021、022、025)、2023 年 4 月 13 日(编号:临 2023-044)、2023 年 11 月 15 日(编号:临 2023-090)、2024 年1月13日(编号:临2024-004、005、006)、2024年3月15日(编号:临2024-018)、 2024 年 11 月 18 日(编号:临 2024-062、063、064、065)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登记完成日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首次 2021 年 1 月 13 日 2021 年 1 月 28 日 4.95 元/股 9,598.06 万股 686 人 预留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 年 12 月 8 日 4.83 元/股 251 万股 39 人 注: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4.95 元/股调整为 4.83 元/股。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批次 上市流通日期 解除限售数量(股) 2023 年 1 月 30 日 30,617,598 首次 2024 年 2 月 2 日 30,211,698 预留 2023 年 12 月 8 日 782,100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3%。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满足本激励计划预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考核目标: 1、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度的净利润年 1、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度的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 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 70.27%,高于 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25%,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23.75%; 2、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的净资产收益 2、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的净 率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资产收益率年复合增长率为 32.93%,高 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于 10%,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10.93%; 3、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65%; 3、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59%,低于目 4、2022 年度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B(含)以上。 标值 65%;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 4、2022 年度,34 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为 B(含)以上。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上述考核指标均不含因实 (注:同行业公司是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有色 施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金属矿采选业”标准划分。) 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考核时剔 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相应收益额。)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 34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预留授予股份数量的 33%,即 742,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具体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已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除限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售限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预留 售的数量 总量(万股) 数量(万股) 部分限制性股 (万股) 票比例 吴健辉 董事、副总裁 6 1.98 33% 2.04 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 心骨干员工、优秀青年人 219 72.27 33% 74.46 才等(合计 33 人) 合计 225 74.25 33% 76.50 注: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向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1 万股,因部分激励对 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向 5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22.04 万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2 月 9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42,500 股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 制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公司股份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得收益。 3.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规定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新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 [2024-11-19]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6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与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闽信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签署协议,设立 紫金矿业闽投海峡启航(福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49 号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4 年 9 月,该合伙企业新增有限合伙人福建海峡人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更 名为紫金矿业产投海峡启航(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金产投基金”),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4 年 11 月 15 日,紫金产投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基金名称:紫金矿业产投海峡启航(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AQP46 公司将持续关注紫金产投基金的后续经营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4-11-18]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66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5 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 1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10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4.56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6,577,888,940 股 减 少 至 26,577,543,340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也 相 应 由 2,657,788,894 元减少为 2,657,754,334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 1 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8:30-17:30) 3.联系人:黄隆 4.电话:0597-3833049 5.传真:0597-3882122 6.邮箱:huang_long@zijinmining.com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4-11-18]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65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4.56 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 4.38 元/股调整为 4.08 元/股。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5 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 三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回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根据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具体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编号:临 2020-078、079)、2020 年 11 月 21 日(编 号:临 2020-081)、2020 年 12 月 12 日(编号:临 2020-084、085)、2020 年 12 月 23 日(编号:临 2020-092)、2020 年 12 月 30 日(编号:临 2020-094)、2021 年 1 月 12 日(编号:临 2021-002)、2021 年 1 月 14 日(编号:临 2021-003、004)、 2021 年 2 月 2 日(编号:临 2021-012)、2021 年 11 月 16 日(编号:临 2021-069、 070)、2021 年 12 月 10 日(编号:临 2021-077)、2022 年 1 月 13 日(编号:临 2022-001)、2022 年 11 月 22 日(编号:临 2022-075)、2023 年 1 月 9 日(编号: 临 2023-003、004、005、006)、2023 年 1 月 17 日(编号:临 2023-011)、2023 年 2 月 20 日(编号:临 2023-021、022、025)、2023 年 4 月 13 日(编号:临 2023- 044)、2023 年 11 月 15 日(编号:临 2023-090)、2024 年 1 月 13 日(编号:临 2024-004、005、006)、2024 年 3 月 15 日(编号:临 2024-018)等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说明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 对象条件,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2020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10 名激励对 象合计持有的 34.56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调整 基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 0.2 元) 和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 0.1 元)的实施情况,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38 元/股调整为 4.08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0,048 元(未包含利息),全部以 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 A 股类 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一切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 变更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6,577,888,940 股变更为26,577,543,34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755,904 0.12% 32,410,304 0.12% 1、人民币普通股 32,755,904 0.12% 32,410,304 0.1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45,133,036 99.88% 26,545,133,036 99.88% 1、人民币普通股 20,556,293,036 77.34% 20,556,293,036 77.34% 2、境外上市外资股 5,988,840,000 22.53% 5,988,840,000 22.53% 三、股份总数 26,577,888,940 100.00% 26,577,543,340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20,589,048,940 77.47% 20,588,703,340 77.47% 2、境外上市外资股 5,988,840,000 22.53% 5,988,840,000 22.53%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其调整、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安排;公司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4-11-18]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63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2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反馈意见5份,实收5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42,5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该等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5,600股。同时,基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0.2元)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0.1元)的实施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4.38元/股调整为4.08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4-11-18]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6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12月 7 日届满,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合计 742,5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03%。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5 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吴健辉先生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12 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5 名监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根据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具体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编号:临 2020-078、079)、2020 年 11 月 21 日(编 号:临 2020-081)、2020 年 12 月 12 日(编号:临 2020-084、085)、2020 年 12 月 22 日(编号:临 2020-092)、2020 年 12 月 30 日(编号:临 2020-094)、2021 年 1 月 12 日(编号:临 2021-002)、2021 年 1 月 14 日(编号:临 2021-003、004)、 2021 年 2 月 2 日(编号:临 2021-012)、2021 年 11 月 16 日(编号:临 2021-069、 070)、2021 年 12 月 10 日(编号:临 2021-077)、2022 年 1 月 13 日(编号:临 2022-001)、2022 年 11 月 22 日(编号:临 2022-075)、2023 年 1 月 9 日(编号: 临 2023-003、004、005、006)、2023 年 1 月 17 日(编号:临 2023-011)、2023 年 2 月 20 日(编号:临 2023-021、022、025)、2023 年 4 月 13 日(编号:临 2023- 044)、2023 年 11 月 15 日(编号:临 2023-090)、2024 年 1 月 13 日(编号:临 2024-004、005、006)、2024 年 3 月 15 日(编号:临 2024-018)等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3%。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条件。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满足本激励计划预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考核目标: 1、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度的净利润 1、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度的净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 70.27%,高于 25%, 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23.75%; 2、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的净资产收 2、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的净资 益率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且不低于同行业 产收益率年复合增长率为 32.93%,高于 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10%,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10.93%; 3、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65%; 3、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59%,低于目 4、2022 年度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B(含)以上。 标值 65%;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4、2022 年度,34 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 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为 B(含)以上。 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上述考核指标均不 (注:同行业公司是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有色 含因实施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有 金属矿采选业”标准划分。) 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 考核时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 相应收益额。)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 34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预留授予股份数量的 33%,即 742,5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具体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已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除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售限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预留 限售的数量 总量(万股) 数量(万股) 部分限制性股 (万股) 票比例 吴健辉 董事、副总裁 6 1.98 33% 2.04 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 心骨干员工、优秀青年人 219 72.27 33% 74.46 才等(合计 33 人) 合计 225 74.25 33% 76.50 注: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向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1 万股,因部分激励对 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向 5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2.04 万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安排;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还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 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4-11-18]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6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5 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反馈意见 13 份, 实收 13 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吴健辉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陈景河、邹来昌、林泓富、林红英、谢雄辉、吴健辉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紫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4-11-18]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6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12月 7 日届满,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合计 742,5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03%。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5 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吴健辉先生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12 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5 名监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根据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具体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编号:临 2020-078、079)、2020 年 11 月 21 日(编 号:临 2020-081)、2020 年 12 月 12 日(编号:临 2020-084、085)、2020 年 12 月 22 日(编号:临 2020-092)、2020 年 12 月 30 日(编号:临 2020-094)、2021 年 1 月 12 日(编号:临 2021-002)、2021 年 1 月 14 日(编号:临 2021-003、004)、 2021 年 2 月 2 日(编号:临 2021-012)、2021 年 11 月 16 日(编号:临 2021-069、 070)、2021 年 12 月 10 日(编号:临 2021-077)、2022 年 1 月 13 日(编号:临 2022-001)、2022 年 11 月 22 日(编号:临 2022-075)、2023 年 1 月 9 日(编号: 临 2023-003、004、005、006)、2023 年 1 月 17 日(编号:临 2023-011)、2023 年 2 月 20 日(编号:临 2023-021、022、025)、2023 年 4 月 13 日(编号:临 2023- 044)、2023 年 11 月 15 日(编号:临 2023-090)、2024 年 1 月 13 日(编号:临 2024-004、005、006)、2024 年 3 月 15 日(编号:临 2024-018)等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3%。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条件。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满足本激励计划预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考核目标: 1、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度的净利润 1、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度的净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 70.27%,高于 25%, 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23.75%; 2、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的净资产收 2、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的净资 益率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且不低于同行业 产收益率年复合增长率为 32.93%,高于 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10%,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10.93%; 3、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65%; 3、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59%,低于目 4、2022 年度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B(含)以上。 标值 65%;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4、2022 年度,34 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 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为 B(含)以上。 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上述考核指标均不 (注:同行业公司是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有色 含因实施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有 金属矿采选业”标准划分。) 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 考核时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 相应收益额。)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 34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预留授予股份数量的 33%,即 742,5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具体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已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除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售限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预留 限售的数量 总量(万股) 数量(万股) 部分限制性股 (万股) 票比例 吴健辉 董事、副总裁 6 1.98 33% 2.04 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 心骨干员工、优秀青年人 219 72.27 33% 74.46 才等(合计 33 人) 合计 225 74.25 33% 76.50 注: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向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1 万股,因部分激励对 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向 5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2.04 万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安排;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还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 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4-11-18]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63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2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反馈意见5份,实收5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42,5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该等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5,600股。同时,基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0.2元)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0.1元)的实施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4.38元/股调整为4.08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4-11-07]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秘鲁La Arena金矿和二期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6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秘鲁La Arena金矿和二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金誊(新加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誊矿业”)拟以 2.45 亿美元,以及二期项目商业化生产后 5,000 万美元的或有付款和 1.5%黄金净冶炼收益的权益金为对价收购 Pan American Silver Corp.(“泛美白银”)旗下秘鲁 La Arena 金矿和二期项目(以下简称 “La Arena 项目”)100%权益。 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和加拿大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的交割仍有待一系列程序性条件的最终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金誊矿业与泛美白银及其 2 家子公司 Aquiline Resources Inc.和 0799714 B.C. Ltd.(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金誊矿业拟收购转让方穿透后合计持有的 La Arena S.A.(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收购对价包 括 2.45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173,933 万元,以 2024 年 11 月 6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 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兑换 7.0993 人民币计算),以及二期项目商业化生产后5,000 万美元的或有付款和 1.5%黄金净冶炼收益的权益金;同时,泛美白银有权选择以一般商业条件包销 La Arena 二期生产的部分铜精矿。 目标公司核心资产为其享有 100%权益的秘鲁 La Arena 项目。La Arena 项目分为一 期和二期。其中,一期为在产金矿堆浸项目,二期为尚在研究阶段的斑岩型铜金矿项目。 本次交易已经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并获得《加拿大投资法》(Investment CanadaAct)项下的相关批准。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泛美白银总部位于加拿大温哥华,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PAAS。泛美白银是美洲地区领先的银、金生产商,在加拿大、墨西哥、秘鲁、巴西、玻利维亚、智利和阿根廷等国家拥有矿业项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目标公司概况 目标公司注册于秘鲁,转让方穿透后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目标公司持有 La Arena 项目 100%权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标公司资产总额为 3.2 亿美元,负债总额 为 1.55 亿美元,净资产为 1.65 亿美元,2023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1.9 亿美元,净利润 0.1 亿美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二)La Arena 项目概况 1.自然地理和基础设施情况 La Arena 项目位于秘鲁北部 La Libertad 大区,海拔高度在 3,000 米至 3,600 米 之间,年平均气温 10.6℃,平均降雨量约 1,124 毫米。矿区有国家公路和省级公路穿 过,距离港口 Salaverry 约 175 公里,距离秘鲁第三大城市 Trujillo 约 150 公里,交 通便利。项目与秘鲁国家电网相连,电力供应稳定充足。La Arena 二期项目在现有一期在产矿区周边,矿业生产设施条件良好。 2.矿权情况 目标公司共持有 25 宗采矿特许权,矿权覆盖面积为 33,140 公顷。La Arena 项目 一、二期矿体均位于前述采矿特许权范围之内。根据秘鲁法律规定,采矿特许权无失效 期,在满足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可持续有效。 3.资源储量情况 La Arena 项目位于世界著名的南美洲安第斯山脉秘鲁北部的斑岩型 Cu-Mo-Au 成矿 带上,矿体整体呈“上金下铜”分布状态。有关项目一、二期资源储量情况如下: (1)La Arena 项目一期 根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储量报告,一期合计证实+可信级别矿石储量 2,260 万 吨,含金约 8 吨,平均品位 0.33 克/吨。 (2)La Arena 项目二期 根据 2018 年 2 月符合 NI43-101 标准的技术报告,项目二期资源量情况具体如下: 矿石类型 资源级别 矿石量 金品位 铜品位 含金 含铜 百万吨 克/吨 % 吨 万吨 氧化矿 探明+控制 49.1 0.28 13.7 推断 41.3 0.26 10.9 硫化矿 探明+控制 693.2 0.23 0.38 161.6 262.7 推断 50.4 0.21 0.31 10.7 15.8 合计 探明+控制 742.4 0.24 0.35 175.3 262.7 推断 91.6 0.23 0.17 21.2 15.8 4.矿山开发情况与计划 La Arena项目有两种矿床类型,分别为西南部的高硫浅成低温热液型金矿床和东 北部的斑岩型铜金矿床。其中: La Arena 项目一期为西南部在产金矿,是露天开采的堆浸项目,从 2011 年开始生 产,目前日处理矿石量为 3.6 万吨,年产金约 3 吨,剩余服务年限为 3 年,后续有望通 过二期采出的金矿石延长服务年限。 La Arena项目二期将开发东北部斑岩型铜金矿床,目前尚处研究阶段,仍需进一 步的补充勘探及开发方案论证工作。根据公司技术团队初步论证,La Arena项目二期拟采用露天开采、浮选工艺,若按3,300万吨/年采选规模设计,建设期3年,生产期19年,预计达产后年产铜约10万吨、产金约3.8吨。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买卖 转让方同意向金誊矿业出售转让方穿透后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 (二)交易对价 交易现金对价为 2.45 亿美元,交割时一次性支付。除交易对价外,双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目标公司现金、运营资金等另行进行结算。 (三)与项目二期相关的约定 在 La Arena 项目二期开始商业生产后,金誊矿业应向泛美白银支付 5,000 万美元 的或有付款。此外,泛美白银将保留 La Arena 二期 1.5%黄金净冶炼收益的权益金,并在交割时与目标公司另行签署一份铜精矿包销协议,即泛美白银将有权选择以一般商业条件包销 La Arena 二期生产的部分铜精矿,年包销总量不超过当年产量扣除根据秘鲁政府要求在秘鲁市场出售或使用后的 60%,包销产品的销售仅限于加拿大或美国终端市场。 (四)其他条款 协议还约定了陈述保证、先决条件、税务事项、损失赔偿、争议解决等常规条款。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La Arena 项目位于世界著名的成矿带上,且为在产矿山,铜、金资源量较大,有较好的找矿增储潜力;矿区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矿山服务期限长,当地交通运输和电力供应条件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 La Arena 项目所在地区为秘鲁传统矿业区,在产矿山较多,矿业开发历史悠久;公司将维护并加强 La Arena 项目已建立的良好的社区关系,致力于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La Arena 项目与公司旗下白河铜钼矿距离 360 公里,具有管理协同效应,La Arena 项目的开发亦有助于推动白河项目尽快启动。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培厚公司资源储备,提升公司矿产铜、矿产金的产量,助力公司未来五年规划产量目标的实现。 六、投资风险 公司提醒,本次交易的交割仍有待一系列程序性条件的最终完成;二期项目能否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存在采矿量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生产金属量低于预期的风险;项目经济效益会受到金属价格波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2024-10-19]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5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18 日在公司上杭总部、厦门分部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13 名,实际出席董事 13 名,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 13 票,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景河董事长主持,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朱诺铜矿采选工程内部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西藏朱诺铜矿采选工程进行内部立项,总投资约人民币 83.93 亿元。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选规模为 1,800 万吨/年,主要产品为铜精矿(含银)及钼精 矿。该项目计划于 2026 年 6 月底建成投产,生产服务年限为 26 年,达产后年均产铜约 7.6 万吨、产银约 19.7 吨、产钼约 1,188 吨。目前,项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环评、项 目核准等多项开工前置核心手续。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紫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2.9 亿元对价受让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 5%股权,目前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的实际权益从 48.591%提升至 53.591%,项目公司仍为公司联营企业。 公司拥有低品位斑岩型铜矿开发的技术优势,且具备多个在高寒高海拔地区开发运营项目的成功经验,预计项目的开发将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2024-10-19]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60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在公司上杭总部、厦门分部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监事曹三星因公务出差,已审核书面议案,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监事刘文洪代为表决,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5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监事会主席林水清先生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2024-10-19] (601899)紫金矿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923元 每股净资产: 4.98748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2% 营业总收入: 2303.9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3.57亿元 [2024-10-15]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58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三)至 10 月 22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 ir@zijinmining.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业绩说明会的人员为公司管理层。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三)至 10 月 22 日(星期二) 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zijinmining.com 进行提问。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92-2933058 邮箱:ir@zijinmin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2024-10-09]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加纳Akyem金矿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5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加纳Akyem金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金源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国际”)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10 月 9 日与 Newmon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纽蒙特”)、纽蒙特全资子公司 Newmont Golden Ridge Lt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署《股份收购协议》,金源国际拟出资 10 亿美元,收购纽蒙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拥有加纳 Akyem 金矿项目 100%权益。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4 次临时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交易的最终达成有赖于一系列先决条件的实现或豁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金源国际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10 月 9 日与纽蒙特、标的公司签署《股份收购 协议》,金源国际拟出资 10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70.71 亿元,以 2024 年 10 月 8 日中国 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兑换 7.0709 元人民币折算,下同),收购纽蒙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拥有加纳 Akyem 金矿项目 100%权益。 本次交易对价系公司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基础上进行多番谨慎评估,经交易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后,按一般商业原则达成。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4 次临时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纽蒙特是世界领先的黄金公司,及铜、银、锌和铅的生产商。纽蒙特在非洲、澳大利亚、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北美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等矿业政策友好地区拥有世界级的资产、资源储备以及一批优秀的矿业人才。纽蒙特是标准普尔 500 指数中唯一的黄金生产商,并因其卓越的 ESG 实践得到广泛认可。纽蒙特是行业领先的价值创造者,拥有强大的安全标准、卓越的执行力,及先进的科技水平。纽蒙特成立于 1921 年,并于 1925年上市。详细资料见其官网 https://newmont.com。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标的公司注册于加纳,纽蒙特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持有位于加纳的Akyem 金矿 100%权益。根据加纳矿业法,当标的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政府享有 10%的分红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为 12.27 亿美元,负债总额为 5.18 亿 美元,净资产为 7.09 亿美元,2023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5.74 亿美元,净利润 1.28 亿美元。 (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二)Akyem 金矿项目概况 1、自然地理和基础设施情况 Akyem 金矿位于加纳南部的东部省,距加纳首都 Accra 市约 180 公里。矿区地形平 缓,海拔在 200 米至 480 米之间,所在地区为热带气候,年均降雨量约 1,400 毫米。矿 区与加纳主要城市、西非重要港口 Tema 港均有公路相连,交通运输方便。矿区主要用电来自加纳国家电网的 Volta 河管理局水电站,具有稳定充足的清洁电力供应。 2、矿权情况 Akyem 金矿采矿权由东部、西部两个采矿租约组成,有效期至 2025 年 1 月,现有 全部资源及生产设施均在东部采矿权内。目前,采矿租约延续申请已于 2024 年 9 月获得加纳国土与自然资源部的批准(东部、西部采矿权将分别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期 12 年、5 年),仍需获得加纳议会的追认。 标的公司同时持有 Akyem 金矿外围的四个探矿权,其中三个毗邻 Akyem 矿区,四 个探矿权合计面积 79.59 平方公里。 3、资源情况 Akyem 金矿位于世界主要黄金成矿带上,属典型的造山型金矿。矿床走向延长超过2.5 公里,南东倾向延深超过 900 米,矿床由多个高品位矿体组成,矿体宽度为 10-100米,矿体厚大且矿化连续性好,具有较好资源开发利用和勘查潜力。 根据纽蒙特公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项目资源量及储量具体如下: 资源量(不含储量) 矿床 类别 矿石量 金品位 金金属量 万吨 克/吨 吨 Akyem 探明+控制 1,060 3.57 37.8 (露采+地采) 推断 560 2.95 16.5 合计 1,620 3.36 54.4 储量 矿床 类别 矿石量 金品位 金金属量 万吨 克/吨 吨 Akyem 露采 证实+可信 1,900 1.55 29.5 Akyem 矿堆 证实+可信 670 0.77 5.2 合计 2,570 1.35 34.6 备注:储量边界品位 0.52 克/吨;资源量估算基于金价 1,600 美元/盎司;储量估算基于金价 1,400 美元/盎司。 在前述资源量和储量外,根据纽蒙特技术研究,另有约 83 吨黄金被归类为地采资源储备,在进一步加密钻探和勘探后,该资源储备将有望升级为资源量。 4、开发情况 Akyem 金矿是加纳最大金矿之一,于 2013 年 10 月开始商业化生产,矿山及选厂运 行稳定,设备状态良好,采用常规炭浸工艺,选厂设计处理能力 850 万吨/年。2021 年 至 2023 年黄金产量分别为 11.9 吨、13.1 吨和 9.2 吨。 项目目前为露天开采,按照纽蒙特当前排产计划(含前述地采资源储备),矿山到2028 年开始将转为井下开采,服务年限到 2042 年,预计全矿山寿命周期内年均产黄金约 5.8 吨。 公司经过研究认为,在目前及未来预期金价条件下,该项目可利用的资源储量仍然 有较大潜力,项目有较大开发前景,预计通过进一步的勘查、经济技术重新评价以及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储量和产量均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买卖 纽蒙特同意出售,金源国际同意在交割日购买纽蒙特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 (二)交易对价 交易对价为 10 亿美元,交割时支付 9 亿美元,在东部采矿权租约延期获得加纳议 会追认之日,或东部采矿权变更后获得议会追认之日,或交割后第 5 年(三者孰早)支付剩余 1 亿美元。除交易对价外,双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标的公司现金、运营资金、矿堆及流程金、产成金、复垦保证金等另行进行结算。若加纳议会对采矿权租约延期的追认结果给金源国际造成损失,在符合约定的条件下,纽蒙特应对金源国际进行补偿,适用补偿上限为 2 亿美元。 (三)先决条件 交割先决条件包括获得中国发改委、商务部和外汇管理局的登记备案,获得加纳国土与自然资源部部长的无异议函,以及其他常规先决条件。 (四)其他条款 协议还约定了陈述保证、双方承诺、协议终止,以及此类交易的常规条款,包括过渡期安排、税务事项、损失赔偿、争议解决等相关内容。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Akyem 金矿为在产项目,资源成矿条件好、找矿增储潜力大,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矿山服务期限长,当地交通运输和电力供应条件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着。 公司将维护并加强 Akyem 金矿已建立的良好的社区关系和员工关系,致力于对加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公司了解到,有加纳当地机构表达了投资标的公司并成为少数股东的意向,公司对此持开放立场并愿意在适合的时机与这些机构商谈有关事宜。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培厚公司黄金板块的资源储备,快速提高公司矿产金产量,助力公司未来五年规划产量目标的实现。 六、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交易的最终达成有赖于一系列先决条件的实现或豁免;采矿权租约的延期仍需获得加纳议会的追认;项目存在采矿量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生产金属量低于预期的风险;项目经济效益会受到金价波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2024-08-24]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53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上杭总部、厦门分部及西北公司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实际出席董事 13 名,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 13 票, 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景河董事长主持,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确认全集团 2024 年半年度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398 万元,其中:转回信用 减值损失 1,305 万元,转回存货减值损失 891 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007 万元,计提预付款减值损失 193 万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59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4-08-24]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5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上杭总部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监事曹三星因公务出差,已审核书面议案,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监事刘文洪代为表决,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5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监事会主席林水清先生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4-08-17]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5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至 8 月 23 日(星期五)16:00 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 ir@zijinmining.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业绩说明会的人员为公司管理层。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 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至 8 月 23 日(星期五)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zijinmining.com 进行提问。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92-2933058 邮箱:ir@zijinmin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2024-08-09]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5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巨龙”)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巨龙拟向中国银行牵头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币种下同)122 亿元的融资业务。公司将为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 90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十二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西藏巨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5 亿元。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4-038”)授权,经研究,公司同意为西藏巨龙向中国银行牵头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 122 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 90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西藏巨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5 亿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泉生 注册资本:伍拾亿壹仟玖佰捌拾万元整 注册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孜孜荣村 经营范围:矿产品销售;矿山设备、冶炼设备、地质勘察与施工、有色金属、稀贵金属、非金属采、选、冶炼、加工及产品销售和服务;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及相关副产品的冶炼、压延加工、深加工和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硫化工及其延伸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加工和销售;矿山设备配件销售;矿山设备租赁等。 西藏巨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 50.1%的股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西藏巨龙资产总额为 2,928,21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66,27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504,027 万元),净资产为 1,161,936 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60.32%,2024年1-6月份实现销售收入为611,749万元,净利润为277,83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西藏巨龙拟向中国银行牵头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 122 亿元的融资业务,公司将为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 90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十二年。西藏巨龙其他股东在履行其所需决策程序并获得同意后,将按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如无法提供反担保,则西藏巨龙根据实际担保额度按年化 1.5%的利率向公司支付担保费。 以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财务总监吴红辉先生负责处理上述担保的具体事宜。 四、决策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 项,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有利于西藏巨龙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 3,632,246.03 万元(包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 3,414,201.55 万元,占比 94%),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3.79%, 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2024-08-03]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8/8 - 2024/8/9 2024/8/9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可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4 年 7 月 19 日 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2024 年 7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6,577,888,94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57,788,894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8/8 - 2024/8/9 2024/8/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 A 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上杭县金山贸易有限公司、陈景河先生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持有人的 A 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公司 A 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 1)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公司暂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待该类股东转让股票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 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 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为 10%。 (2)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9 元。如果 QFII 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动机制试点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相关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 10%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9 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其它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2-2933058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 [2024-07-31]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4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紫金矿业闽投海峡启航(福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命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9,9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 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参与金额大小均应当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况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股权”)、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与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地方产业基金”)、福建闽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闽信”)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签署《紫金矿业闽投海峡启航(福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协议》,设立紫金矿业闽投海峡启航(福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紫金股权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100 万元人民币,紫金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9,800 万元人民币,合计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5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参与金额大小均应当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子公司开展 2024 年度金融业务授 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 100%股权。 紫金股权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9952,是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企业总部管理;销售金属材料,金属矿石,有色金属合金,金银制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外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2、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非证劵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福建闽信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经商务部批准后可依据国家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等。 股权结构:闽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持有 100%股权。 除子公司外,公司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合伙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紫金矿业闽投海峡启航(福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认缴出资金额(人民币) 认缴出资比例(%) 1 紫金股权 普通合伙人 100 万 0.51 2 紫金投资 有限合伙人 9800 万 49.49 3 地方产业基金 有限合伙人 5900 万 29.8 4 福建闽信 有限合伙人 4000 万 20.2 合计 19800 万 100 (四)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紫金股权。 (五)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具体以商事登记为准。 (六)投资方向:合伙企业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化等战略新兴产业。 (七)基金管理:紫金股权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 (八)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应当采取按基金整体核算进行分配,以符合合伙协议相关约定为前提,对于合伙企业任一项目投资收入的依法可分配资金在做出合理预留(为支付合伙费用、偿还债务和其他义务所做必要拨备)后,按照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 (九)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承担的合伙费用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根据如下原则分担:与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有关的亏损,由参与该项目投资成 本分摊的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在该项目投资成本中所分摊的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十)退出机制 合伙人可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到期或终止,则进行清算,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四、对公司的影响 合伙企业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投资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助力公司加速产业布局,服务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项目存在的风险 合伙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创新、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决策风险、资金财务风险以及投后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运行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范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公司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且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2024-07-20]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48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上半年,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紧紧围绕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提质、控本、增效”为工作总方针,主要经济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实现矿产铜约 51.8 万吨,矿产金约 35.4 吨,预计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 145.5-154.5 亿元,同比增加约 41%-50%。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拟实施 2024 年度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份数 26,577,888,940 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7,788,894 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 2023-2025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三年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 30%。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2024-07-09]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4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45.5-154.5亿元(币种下同),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42.48-51.48亿元,同比增加约41%-50%。 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148.5-157.5亿元,与上年同期96.55亿元相比,将增加约51.95-60.95亿元,同比增加约54%-63%。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 , 预 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45.5-154.5亿元,与上年同期103.02亿元相比,将增加约42.48-51.48亿元,同比增加约41%-50%。 预计 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148.5-157.5亿元,与上年同期96.55亿元相比,将增加约51.95-60.95亿元,同比增加约54%-63%。 备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披露口径已于2023年末调整,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02亿元。 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55亿元。 2023年半年度每股收益:0.39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主要矿产品产量同比增加:公司矿产金产量约35.4吨,同比增长9.6%(上年同期:32.3吨);矿产铜产量约51.8万吨,同比增长5.3%(上年同期:49.2万吨);矿产银产量约210.3吨,同比增长1.3%(上年同期:207.6吨)。 (二)报告期,矿产金、矿产铜、矿产银销售价格同比上升。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2024-06-29]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龙铜矿和铜山铜矿找矿增储取得重大突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46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龙铜矿和铜山铜矿找矿增储取得重大突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近年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深部找矿技术、低成本高效快速评价技术等地勘科技创新发展主线,运用“矿石流五环归一”矿业工程管理模式,加大了对权属企业的资源勘查和评价,公司一批重大地质找矿勘查成果显著。 近期,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公司旗下的西藏巨龙铜矿和黑龙江铜山铜矿合计新增备案铜金属资源量1,837.7万吨,新增备案的铜金属储量577.7万吨,约占中国2022年末铜储量的14.2%(根据自然资源部披露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3》,2022年中国铜储量为4,077.18万吨),标志着公司在我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取得重大成果。 一、西藏巨龙铜矿 公司于2020年收购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巨龙铜业”)50.1%权益,获得西藏巨龙铜矿控股权,仅用一年半时间完成了原中途停建的一期工程建设,并开展系统的矿产资源补充勘探,投入钻探工程量 8.7 万米,化学分析样品 4.34 万件。公司运用“矿石流五环归一”矿业工程管理模式对巨龙铜矿资源情况进行重新评价,取得重大成果。 (一)资源储量备案情况 根据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巨龙矿区铜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藏矿储评备字【2024】1 号),相较于前次备案(2022 年),巨龙矿区新增铜金属资源量达 1,472.6 万吨。 本次备案完成后,巨龙矿区累计查明铜金属资源量达 2,588 万吨,是中国目前备案资源量最多的铜矿山,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该项目铜金属资源量增加约661万吨,约为公司2020年并购巨龙铜业时核实的铜金属资源量1,041万吨的2.5倍。 有关铜金属资源储量新增备案明细如下: 巨龙矿区铜金属资源量变化情况表 2022 年备案 2024 年备案 资源量变化情况 资源量 矿石量 品位 金属量 矿石量 品位 金属量 矿石量 金属量 类别 (万吨) (%) (万吨) (万吨) (%) (万吨) (万吨) (万吨) 探明 62,815 0.43 267.35 107,054 0.38 405.31 44,239 137.96 控制 188,648 0.40 747.73 493,287 0.29 1,450.93 304,639 703.20 推断 26,947 0.37 100.36 301,131 0.24 731.80 274,184 631.44 小计 278,410 0.40 1,115.44 901,473 0.29 2,588.04 623,063 1,472.60 注:2022 年估算铜边际品位为 0.30%,本次估算边际品位为 0.17%,下同。 巨龙矿区铜金属储量变化情况表 2022 年备案 2024 年备案 储量变化情况 储量 矿石量 品位 金属量 矿石量 品位 金属量 矿石量 金属量 类别 (万吨) (%) (万吨) (万吨) (%) (万吨) (万吨) (万吨) 证实 60,573 0.43 258.04 104,108 0.38 394.16 43,535 136.12 可信 175,872 0.40 699.97 375,324 0.30 1,141.57 199,452 441.60 合计 236,445 0.41 958.01 479,432 0.32 1,535.73 242,987 577.72 注:目前备案的储量是根据二期露天开采工程境界底标高 4,452 米核定。 除前述新增铜金属资源量外,巨龙矿区另新增伴生资源钼金属量 100.2 万吨、银金属量 8,157 吨。备案完成后,巨龙矿区伴生资源钼金属量达 167.2 万吨,平均品位0.019%,银金属量达 15,145 吨,平均品位 1.68 克/吨。 2023 年,巨龙铜业采选矿石 3,127 万吨(含知不拉矿段 125 万吨),实现矿产铜 15.44 万吨,钼 5,596 吨、金 633 千克、银 105.7 吨,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未来建设开发规划 目前,巨龙铜矿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核准,项目建设已全面启动,预计 2026 年一季度实现试生产。该选厂建设在海拔 5,200 米露天开采总出入口 附近,是全球大型矿山最高海拔的选矿厂,将全面实施自动化系统;巨龙二期工程建 成达产后,年矿石采选规模将从 4,500 万吨提升至 1.1 亿吨以上(日采选 35 万吨), 矿产铜年产量将从 2023 年的 15.44 万吨提高至约 30-35 万吨,矿产钼年产量将从 2023 年的 0.5 万吨提高至约 1.3 万吨,矿产银年产量从 100 吨提升到 230 吨;该矿山将成为 海拔最高、入选品位最低、中国最大的世界级超大型铜矿。 公司研究和设计单位正在研究巨龙铜矿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进一步规划实施三期工程,若项目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三期工程最终开采海拔标高将从二期4,452米降低到4,090米,境界内可供开发的铜储量将超过 2,000万吨,可望实现每年采选矿石量约 2 亿吨规模,成为全球采选规模最大的铜矿山,年产铜约 60 万吨。 二、黑龙江铜山铜矿 公司全资持有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多宝山铜业”),多宝山铜业拥有多宝山铜矿和铜山铜矿。为加速实现铜山铜矿全面大开发,多宝山铜业实施了系统的铜山铜矿地质研究和勘查工作,投入钻探工程量 7.3 万米,基本化学分析样品1.47 万件,尤其是采用先进的物探技术进行深部探测,取得了重大找矿突破和成果。 (一)资源储量备案情况 根据黑龙江省矿产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黑龙江省嫩江市铜山铜矿Ⅲ、Ⅴ号矿体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黑矿储评字【2024】06 号),相较于前次备案(1993 年),铜山铜矿新增铜金属资源量 365.1 万吨,其中Ⅴ号矿体为新发现斑岩型盲矿体(主要分布在地下 639-2,049米),铜金属资源量达到 281万吨,系中国东北地区近 40 年来唯一探明的超大型铜矿体。 有关铜金属资源量新增明细如下: 铜山铜矿Ⅲ、Ⅴ号矿体铜金属资源量变化表 1993 年备案 2024 年备案 资源量变化情况 资源量 矿石量 品位 金属量 矿石量 品位 金属量 矿石量 金属量 类别 (万吨) (%) (万吨) (万吨) (%) (万吨) (万吨) (万吨) 探明 / / / 12,595.7 0.47 58.62 12,595.7 58.62 控制 119.1 0.45 0.53 30,748.9 0.49 150.07 30,629.8 149.54 推断 3,957.0 0.45 17.68 38,994.5 0.45 174.62 35,037.5 156.94 小计 4,076.1 0.45 18.21 82,339.1 0.47 383.31 78,263.0 365.10 注:1993 年备案资源量仅为Ⅲ号矿体资源量,不包括Ⅴ号矿体。1993 年估算铜边界品位为 0.20%, 最低工业品位为 0.40%,本次估算边际品位为当量铜品位 0.30%。 除前述新增铜金属资源量外,铜山铜矿另新增伴生资源钼金属量 13 万吨、金金属量 55 吨、银金属量 1,104 吨。 2023 年多宝山铜业实现矿产铜 11 万吨,金 2.6 吨。本次新增后,多宝山铜业保有 铜金属资源量超过 560 万吨。 (二)项目未来建设开发规划 铜山铜矿浅部Ⅱ号矿体的地下开采已经在建设当中,预计将在 2024 年投产,年采 选规模 300 万吨,达产后年产铜 1.2 万吨,钼 170 吨,金 0.3 吨,银 5 吨。 铜山深部铜矿为斑岩矿床,矿体厚度大、埋藏深、品位不高,公司研究设计单位正在开展深部铜矿开发方案研究,将实施自然-强制诱导崩落采矿法对该矿床进行开采,通过技术进步和创新,预计能够获得良好的开发效益。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究和找矿勘查能力,公司约50%以上铜、金资源和90%以上锌(铅)资源为自主勘探获得,单位勘查成本显著低于全球同行。 (二)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主要矿山保有资源量、储量”数据来源于独立第三方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编制的资源储量年报,该标准与“矿产储量国际报告标准委员会(CRIRSCO)”资源储量分类标准一致,与国际通行的加拿大NI43-101标准和澳大利亚 JORC 标准相近。根据《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规定,境内项目资源储量需进一步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评审备案行政程序、纳入国家矿产资源实物账户后,方可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等手续。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2024-06-26] (601899)紫金矿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45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 担 保 人 名 称 : 金 极 资 本 有 限 公 司 ( 英 文 名 : Gold Pole Capital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金极资本”或“被担保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担保人”或“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金极资本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完成发行的 20 亿美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提 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完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紫金矿业全资子公司金极资本在境外市场发行规模为 20 亿美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年利率为 1.0%,到期日为 2029 年 6 月 25 日,并可由债券持有人选择根 据有关条款和条件转换为公司的已缴足普通股 H 股。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 2024-026),经研究,公司同意为金极资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确保债券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包括本金、溢价以及利息,得到适当及按时支付。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极资本有限公司(英文名:Gold Pole Capital Company Limited) 股本总额:10,000,000 美元 成立日期:2024 年 4 月 22 日 注册地点: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 1 号环球贸易广场 75 楼 7503A 室 主营业务范围:紫金矿业在海外的融资和海外资金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持有金极资本 100%股权;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持有金极资本全部 10,000,000 股普通股,代表金极资本 100%普通股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金极资本资产总额为 1,000 万美元,负债 总额为 0 万美元,净资产为 1,000 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 0%,2024 年累计实现销售收 入为 0 万美元,净利润为 0 万美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紫金矿业 被担保人/发行人:金极资本 信托受托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债券发行规模:债券本金金额不超过 20 亿美元(含 20 亿美元) 担保安排:担保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受托人(代表其自身及各债券持有人)担保,若发行人未根据债券条款或信托协议在指定的时间和日期支付应由其支付的任何款项,则担保人应在该日期营业时间结束之前向受托人全额支付发行人根据债券条款或信托协议应当支付的所有款项。担保人在担保协议项下的义务通过持续担保的方式保持完全效力,直到信托协议、债券或本担保协议项下没有任何应付款项为止。 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般性授权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本次债券转换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代表公司全权处理和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必要或可取的具体事宜。 四、决策意见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担保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3,592,557.80 万元(包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2,478,497.77 万元,占比 68.99%),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3.4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2024-06-26] (601899)紫金矿业:关于20亿美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4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 亿美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极资本有限公司发行由本公司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担保的于2029年 到期 之20亿美元年利 率1%可转换公司债券(港交所上市债券代码:5034)(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及交易。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仅向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将于2024年6月2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及交易。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2024-06-26] (601899)紫金矿业:关于20亿美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以及39亿港元新H股配售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43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 亿美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 以及 39 亿港元新 H 股配售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如有),所有释义均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6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拟发行20亿美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配售39亿港元新H股的公告》(编号:临2024-042)中的释义一致。 一、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 紫金矿业全资子公司金极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极资本”)发行由本公司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担保的于2029年到期之20亿美元年利率1%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中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该等债券已于2024年6月25日完成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承销商佣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后)预计约为19.79亿美元,将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的境外债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将于2024年6月26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交易,后续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备案程序。 二、公司新 H 股配售完成 紫金矿业配售39亿港元新H股配售协议中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该等新H股已于2024年6月25日完成配售。配售代理已根据配售协议中的条件及条款按每股15.50港元的配售价格向符合条件的承配人成功配售合计251,900,000股配售股份,约占本次配售完成前公司全部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的4.39%和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96%,并 约占本次配售完成后公司全部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的4.21%和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95%。 经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各承配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如有)均为独立第三方,且本次配售完成后承配人不会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本次配售的募集资金净额(扣除配售佣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后)预计约为38.71亿港元,将用于海外市场的业务营运及发展(其中包括并购、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后续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配售新H股的相关备案程序。 三、本次配售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在配售完成后由26,325,988,940股增至26,577,888,940股。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在配售完成后由5,736,940,000股H股增至5,988,840,000股H股,而本公司的A股数量保持不变,仍为20,589,048,940股A股。本公司在配售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配售完成前 配售完成后 股东 约占已发行股本 约占已发行股本 股份数量(股) 总额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总额的比例(%) 闽西兴杭国有资 产投资经营有限 6,083,517,704 23.11 6,083,517,704 22.89 公司(注) 承配人 - - 251,900,000 0.95 其他 A 股持有人 14,505,531,236 55.10 14,505,531,236 54.58 其他 H 股持有人 5,736,940,000 21.79 5,736,940,000 21.59 总计 26,325,988,940 100.00 26,577,888,940 100.00 注:截至本公告日,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083,517,704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配售完成后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2.89%。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2024-06-18]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拟发行20亿美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配售39亿港元新H股的公告 P A G E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4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拟发行20亿美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及配售39亿港元新H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17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配售新H股(以下统称"本次发行")。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及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瑞士银行香港分行为本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联席牵头经办人。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A股 指 指本公司面值人民币0.10元的普通内资股,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代理协议 指 由发行人、本公司、受托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主要付款代理、主要转换代理、登记处及过户代理)及据此委任的其他付款代理、转换代理及过户代理于发行日期或前后就债券订立的付款、转换及过户代理协议 年度股东大会 指 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债券持有人 指 在任何时候持有债券的人或团体 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指 于2029年到期之20亿美元1%有担保可转换公司债券,其持有人可选择按初始转股价每股(H股)19.84港元转换为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的缴足普通H股 营业日 指 持牌银行一般在香港开门进行日常业务及香港联交所一般在香港开放进行证券买卖的任何日子(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或香港公众假设及香港在上午9时正至下午5时正悬挂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的日子) 控制权变动 指 (i)就发行人而言,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100%;(ii)就本公司而言:出现(A)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不再是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单一最大持有人;或(B)任何人士或共同行事人士获得对本公司的控制权,且其不会被视为于发行日期拥有本公司的控制权的情况 交割日 指 2024年6月25日或本公司与配售代理可能书面同意的有关其他日期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连人士之涵义 转换价 指 债券可转换为H股的每股转换股份价格(可予调整) 转换权 指 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H股的权利 转换股份 指 根据信托协议及有关条款条件转换债券后发行的H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备案 指 将呈交予中国证监会有关本次配售及发行的备案报告(包括其任何修订、补充和/或修改)及任何相关证明材料 担保协议 指 公司与受托人于发行日就担保债券发行所签订的有关担保协议 退市 指 H股不再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或获准买卖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一般性授权 指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以供: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配发数量不超过截至股东大会批准日公司已发行H股数额20%的新H股股份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担保 指 公司根据担保协议对债券的担保 H股 指 公司股本中境外上市的外资股,每股面值0.10元,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H股证券交易所营业日 指 香港联交所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视情况而定)开放办理证券买卖业务的任何日子(星期六或星期日除外) H股暂停买卖 指 H股连续30个H股证券交易所营业日期间暂停买卖 香港、中国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且与之无关,亦非与本公司任何关连人士或任何其各自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一致行动(定义见《收购守则》)的第三方 发行日 指 2024年6月25日 发行人 指 金极资本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后交易日 指 2024年6月17日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的修订和补充) 到期日 指 2029年6月25日 承销商、配售代理 指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瑞士银行香港分行和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股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将发行的H股 无需登记事件 指 当(A)授权签署人签署英文证书(大致上按信托协议附表内的形式)确认(i)呈交初始国家发改委发行后备案,(ii)呈交初始中国证监会发行后备案,及(iii)完成跨境安全登记;及(B)证明下列各项的相关文件的文本:(i)初始国家发改委发行后备案(如有),(ii)初始中国证监会发行后备案(如有),及(iii)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证书(或证明完成初始国家发改委发行后备案、初始中国证监会发行后备案及跨境安全登记的其他文件(如有))未有按条款及条件所注明的方式及时间提供予受托人时发生 发行通函 指 本公司将就发行债券及债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所编制的初步发行通函及最终发行通函的统称 人士 指 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信托、非法人组织或政府或其任何机构或政治分支机构 承配人 指 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协议已促成认购任何配售股份的任何专业、机构和其他投资者 配售 指 配售代理或其代表按照配售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及条件有条件配售配售股份 配售协议 指 本公司与配售代理于2024年6月18日根据一般性授权所订立的附条件配售协议 配售价格 指 每股配售股份15.50港元的价格 配售股份 指 根据配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将分配和发行的251,900,000股新H股,在所有方面与公司已发行的H股享有同等权益,以及截至配售股份发行之日附属于其的所有权利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相关事件卖出日 指 相关债券持有人在相关事件发生后30天内或发行人将相关事件通知债券持有人后30天交付赎回通知后30天期限届满后的第14天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刊发的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内所载的购股权、股份奖励、限售股份或僱员股权激励计划或多个计划 股份 指 H股及A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认购/认购事项 指 根据认购协议发行及认购债券 认购协议 指 发行人、本公司和承销商于2024年6月17日就债券的发行和认购签订的认购协议 主要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规定的主要股东之涵义 收购守则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的《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 信托协议 指 本公司与受托人于发行日或前后订立的信托协议 受托人 指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 美元 指 美国法定货币美元 % 指 百分比 一、交易概述 (一)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6月17日(H股交易时间后),紫金矿业、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极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极资本")与承销商签署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承销商分别而非连带地同意认购和支付,或促使认购人认购和支付金极资本发行的本金总金额为20亿美元的债券。本公司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担保金极资本在信托协议和债券项下应支付的所有款项。 上述债券可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下转换为公司H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换价格为每股H股19.84港元,较2024年6月17日(即认购协议签订之交易日)在香港联交所报出的最后收盘价每股H股16.32港元溢价21.57%;较截至2024年6月17日(包括该日)连续五个交易日在香港联交所报出的平均收盘价每股H股16.52港元溢价约20.13%。 假设上述债券未来全部转股,并按初始转换价格每股H股19.84港元计算,该等债券将可转换为约787,308,467股公司H股股票,相当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的约13.72%和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99%,并约占债券全部转股后公司全部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的约12.07%及全部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90%。债券转换的股份一经发行将全部缴足,并与公司在相关登记日已发行的H股股份享有同等权益。 在债券发行完成的前提下,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承销商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预计将为1,979百万美元。公司将按照本公告第五节"债券和配售募集资金的用途"所述方式使用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 公司系根据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配发及发行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的发行及转股无须经股东大会的进一步批准。公司已于2024年5月30日就本次债券发行获得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于2024年6月6日就本次债券发行取得了国家发改委核发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P A G E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8次临时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H股再融资的议案》。公司将据此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债券和由本次债券转换的股份上市及买卖。 鉴于债券认购须待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达成(或获得豁免)后方可完成,且认购协议可在若干情况下终止,故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债券或其转换股份的发行或上市存在不确定性,请各位股东和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二)拟配售新H股 2024年6月18日,本公司与配售代理签署配售协议。根据该协议,配售代理有条件同意(作为本公司的配售代理)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其为专业、机构及其他投资者)购买股份,否则由配售代理自行购买总计251,9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价格为每股配售股份15.50港元。就本公司所知,承配人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若适用)将为独立第三方。预计配售完成后,承配人将不会成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 假设在本公告日与交割日期间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无其他变动,本次配售项下251,900,000股股票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的约4.39%和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0.96%;占本公司本次配售股份发行完成后全部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的约4.21%及全部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0.95%。 配售价格为每股配售股份15.50港元: 1、较2024年6月17日(即最后交易日)香港联交所报出的每股H股收盘价16.32港元折让约5.02%; 2、较截至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的最近五个连续交易日香港联交所报出的每股H股平均收盘价16.52港元折让约6.15%; 3、较截至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的最近三十个连续交易日香港联交所报出的每股H股平均收盘价17.47港元折让约11.29%。 本次配售完成后,配售的募集资金净额(扣除配售佣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后)预计分别约为3,871百万港元。在此基础上,净发行价约为每股配售股份15.37港元。公司P A G E 将按照本公告第五节"债券和配售募集资金的用途"所述方式使用本次配售股份的募集资金。 公司系根据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实施本次H股新股配售,无须经股东大会的进一步批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可配发及发行不超过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数量20%的额外H股股份,即合计不超过1,147,388,000股H股新股。在此之前,本公司并未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般性授权发行任何股份。公司已于2024年5月30日就本次H股新股配售获得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H股再融资的议案》。公司将据此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配售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交易。 鉴于H股新股配售须待配售协议所载多项先决条件达成(或获得豁免)后方可完成,且认购协议可能在若干情况下终止。因此本次配售存在不确定性,请各位股东和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二、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一)认购协议 1、签署日期 2024年6月17日 2、协议各方 (1)金极资本有限公司(GOLD POLE CAPITAL COMPANY LIMITED,作为发行人) 发行人系紫金矿业中国香港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发行之目的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2)本公司(作为担保人) 紫金矿业为金极资本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确保债券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包括本金、溢价以及利息,得到适当及按时支付。 (3)承销商 P A G E 3、认购事项及发行规模 受限于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承销商同意分别而非连带地认购及支付(或促使认购人认购及支付)发行人发行的本金总金额为20亿美元的债券。经公司董事会适当核查,各承销商(及其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的第三方,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 注: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用发行额度能够覆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安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剩余可用新增对外担保额度能够覆盖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的担保额度。 4、认购人 承销商已告知本公司,其将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该等人士均为独立个人、企业及/或机构投资者)发售债券。经公司董事会适当核查,各承配人(及其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 5、先决条件 承销商履行认购及支付债券价款义务的先决条件为: (1)尽职调查及发行通函:各承销商认可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尽职调查结果,且发行通函系按承销商满意的形式及内容编制; (2)其他协议:各方于发行日或之前签订及交付承销商认可的信托协议、代理协议及担保协议等; (3)安慰函:于发行通函刊发日和发行日,本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承销商认可的形式及内容向公司和承销商发送安慰函; (4)合规性:于发行日,发行人及本公司于认购协议内所作陈述及保证真实、准确;发行人及本公司已各自履行其依据认购协议之规定于发行日或之前须履行的所有义务;承销商已获由本公司授权人士于发行日签署的承诺函; (5)重大不利变化:于发行通函刊发日直至发行日,发行人、本公司或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业务、一般事务、前景或经营业绩并未发生承销商认为就本次发行及发售P A G E 债券或提供担保而言属于重大不利的任何变化(或涉及潜在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事件); (6)其他同意:于发行日或之前,公司已向承销商交付就发行债券、履行信托协议、担保协议、代理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所有备案登记或批准文件的副本(包括国家发改委及所有贷款人要求的同意及批准); (7)上市:香港联交所同意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发行的公司H股新股上市,且香港联交所同意(受限于承销商认可的任何条件)批准债券上市(或承销商合理认为相关上市申请将获批准); (8)财务总监证明:于发行通函刊登日及发行日,已向承销商交付截至该日由本公司财务总监签署的证明; (9)法律意见:于发行日或之前,承销商已按其认可的形式及内容获得有关中国法律、中国香港法律及英国法律的法律意见,以及承销商就发行债券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决议、同意、授权及文件; (10)评级:中国诚信(亚太)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已出具确认函将债券评级确定为BBB+; (11)费用函件:于发行日或之前,公司已向各承销商交付认购协议所述且由各方签署的相关费用函; (12)中国证监会备案:在发行日或之前,承销商已按其认可的形式及内容取得与中国证监会备案文件有关的下列最终的或已大致完成的文件草稿:中国证监会备案报告(含本公司承诺书);发行人及担保人有关中国法律的法律顾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中国法律意见(含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承诺书);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备案文件。 承销商可全权酌情按其认为合适的条款豁免遵守认购协议全部或任何部分先决条件(先决条件第(2)项除外)。 截至本公告日,若上述先决条件尚未达成及/或尚未被豁免(视情况而定)。本公司拟于债券发行日之前达成或促使其达成。 P A G E 6、完成认购事项 在发行日,只有上文所载的"5、先决条件"均达成(或被豁免,视情况而定)后,认购事项才被视为完成。 7、终止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不论认购协议作何规定,承销商可于向本公司支付债券净认购额前随时向发行人及本公司发出通知,终止认购协议: (1)若承销商发现认购协议中的保证及声明遭到违反,或任何事件致使认购协议所载保证及声明失实或不正确,以及发行人或本公司未能履行认购协议中的任何承诺; (2)认购协议中的任何先决条件未于发行日或之前达成或被承销商豁免; (3)若承销商认为自签署认购协议以来,国家或国际货币、金融、政治或经济状况或货币汇率或外汇管制存在其认为可能将严重损害债券的成功发售及分销或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的任何变化或潜在变化; (4)若承销商认为已发生以下任何事件:(i)暂停或严重限制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及/或本公司证券进行交易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买卖的事件;(ii)暂停或严重限制本公司的证券在香港联交所或本公司证券进行交易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买卖的事件;(iii)相关部门宣布全面暂停美国、中国、中国香港、欧盟及/或英国之商业银行业务或美国、中国、中国香港、欧盟或英国之商业银行服务或证券结算或清算服务发生严重中断的事件;(iv)出现影响发行人、本公司、债券及于债券转换后将发行之H股或其转让之税收政策变更或涉及潜在税收政策变更; (5)若承销商认为已发生可能严重损害债券成功发售及分销或债券在二级市场的买卖的任何事件或一系列事件(包括任何地区、国家或国际灾难、敌对行动、叛乱、武装冲突、恐怖活动、天灾或传染病之爆发或蔓延)。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2024-06-04] (601899)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4-04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7 - 2024/6/11 2024/6/11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可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 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6,325,988,94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265,197,788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7 - 2024/6/11 2024/6/1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 A 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上杭县金山贸易有限公司、陈景河先生和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持有人的 A 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公司 A 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 1)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公司暂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待该类股东转 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8 元。如果 QFII 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动机制试点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相关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 10%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8 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其它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2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2-2933058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