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SH)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在2021—2022年开展的色织类产品贸易业务中未承担主要责任,应采用净额法确认相关业务收入,但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贸易业务制度建设不完善,印章管理不规范,部分业务资料遗失,系统管理不规范,部分合同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司董事长刘志刚、总经理廖勇强、董事会秘书蒋宏凯和财务总监梁勇军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公司需在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湖南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